本篇文章根據GB/T 17146—1997標準為(wei) 您提供片狀或板狀材料水蒸氣透過性能的測定方法。
測試原理:
有兩(liang) 種基本試驗方法——千燥劑法和水法。這些試驗旨在用簡單的方法可靠地測量通過可透過和半透性材料傳(chuan) 遞的水蒸氣量值,並以適當的單位表示之。這些值可用於(yu) 設計、製造和銷售。
4.1︰幹燥劑法—一試樣被封裝在帶有幹燥劑的試驗盤的開口上,裝配後放入一受控的環境氣氨中,定時稱重以測定水蒸氣通過試樣進入幹燥劑的速度。
4.2水法一一試樣封裝方法同幹燥劑法,但盤內(nei) 盛蒸餾水,定時稱重以測定水通過試樣蒸發到環境氣氛中的速度。
4.3不同試驗方法和條件下獲得的透過試驗結果會(hui) 不一致,為(wei) 此,應盡可能選擇接近使用的條件進行試驗。可以采用任何試驗條件,但附錄C(提示的附錄)推薦了一些常用的試驗條件。
WVTR-RC6水蒸氣透過率測試儀(yi)
5裝置
5.1試樣盤
試樣盤應以不易腐蝕的材料製作,且不能透過水或水蒸氣,盤形狀任意,但重量宜輕,宜選大而淺的盤子。盤的口徑應盡可能大,直徑至少60 mm,試樣越厚﹐應越大,盤的口徑應大於(yu) 試樣厚度的4倍。幹燥劑或水的鋪攤麵積應不小於(yu) 麵積。當使用8.3.1中所述的那種網架時,網架影響的麵積不得超過麵積的10%。當試樣會(hui) 發生收縮或翹曲時,應在外麵設一個(ge) 帶凸緣的欄圈。在試樣麵積大於(yu) 麵積時,超出的試樣部分是個(ge) 誤差源(尤其對厚試樣更甚),應按8.1中所描述的那樣用遮
模將其遮擋起來,使麵積近似或等同於(yu) 試驗麵積。超出部分會(hui) 使水蒸氣透過結果偏大.這一類誤差應被限製於(yu) 約10%~12%,故對厚的試樣,用口徑254 mm 或更大的(方形或圓形)試樣盤時,其欄圈寬應不超過19 mm,127 mm(方形或圓形)的欄圈寬應不超過3 mm,76 mm 方形或圓形)的欄圈寬應不超過2.8 mm,欄圈的凸緣高度不應超過試樣上表麵6 mm。幹燥劑法和水法的盤深度可以不同,但19 mm深(下麵)對兩(liang) 種方法都能滿足。
附錄A(標準的附錄)列示了幾種試樣盤的設計示意圖可供選擇。5.2試驗工作室
裝配好的試樣盤應放在溫度和濕度受控的房間或箱內(nei) .溫度選在21℃~32℃之間,恒溫精度士0.6℃,推薦使用32℃,因隻需簡單加熱即可控製溫度,但為(wei) 安排一個(ge) 使人感覺舒適的溫度,可以選23℃或26.7℃。平均的試驗溫度可從(cong) 埋入一定量幹砂中的靈敏溫度計上讀得。除非選擇了如(38±0.6)℃和(90士2)%相對濕度那樣的實驗條件,工作室內(nei) 相對濕度一般保持在(50士2)%,溫濕度均應頻繁地測量,能連續記錄更好。空氣應持續在工作室內(nei) 循環,試樣上方的空氣流速應控製在0.02 m/s~0.3 m/s,使試驗區的溫濕度保持均勻。
5.3天平
天平的靈敏度應足以察覺達到穩定狀態後,繼續試驗時間內(nei) 試樣盤質量變化值的1%,稱量通常也應精確到相應水平。例如透濕率為(wei) 5.7×10*g/(m'· s ·Pa)的試樣,在26.7℃下,254 mm 見方麵積內(nei) 透過量為(wei) 0.56 g/d,在18d穩定狀態下將透過10 g水蒸氣,故天平的靈敏度必須為(wei) 10 g的1%‰,即為(wei) 0.1 g,稱量也必須精確至0.1 g.如天平的靈敏度為(wei) 0.2 g,或稱量精確度不能優(you) 於(yu) 0.2 g,達到穩定後繼續試驗的時間應延長到36d,如試樣透濕率低於(yu) 5.7×10g/(m'· s·Pa),宜使用更靈敏的分析天平,以縮短實驗過程。為(wei) 適應較大較重的負荷,可用一輕的線鉤代替天平上常規的托盤。
6材料
6-1幹燥劑和水
6.1.1對幹燥劑法,試樣盤中應放置粒徑為(wei) 2.5 mm~O.63 mm之間的小粒狀無水氯化鈣,它們(men) 在使用前應在 200℃下幹燥。如氯化鈣與(yu) 試樣會(hui) 發生化學反應,可使用矽膠類吸附幹燥劑,但其試驗時的吸濕增重必須限製在4%以內(nei) 。
6.1.2對水法v試樣盤中應放置蒸餾水。在準備試樣前水溫應控製在與(yu) 試驗溫度相差1℃的範圍內(nei) ,以防止放到工作室內(nei) 時在試樣內(nei) 表麵上發生冷凝。
6.2密封劑
為(wei) 把試樣封裝到盤上去,密封劑必須對水蒸氣(和水)的通過有高的阻斷作用,在要求的試驗時間周期內(nei) ,密封劑必須無明顯失重或增重,即失重到環境中或從(cong) 環境中增重的量均不得大於(yu) 2%,且必須不會(hui) 影響充水盤內(nei) 的蒸氣壓。對透濕率低於(yu) 2.3×10-7g/(m1· s·Pa)的試樣要使用熔融瀝青或蠟。密封劑的選用宜參照附錄入(標準的附錄)。
7采樣和試樣製備
7.1應按產(chan) 品標準規定或相應的取樣方法標準采集樣品,樣品應厚度均勻,如為(wei) 不對稱結構的材料,其兩(liang) 麵應標上明顯可區分的記號(例如對一邊有塗覆層的樣品,塗覆的一邊記Ⅰ",不塗覆的記“I")。7.2試樣應代表被試材料。如製品兩(liang) 麵結構對稱,或雖不對稱,但製品被設計成按一種方向使用時,應按設計的水蒸氣流過方向用同樣的試驗方法測試三塊試樣;否則要用四塊試樣,每兩(liang) 塊按同水蒸氣流向測試。
7.3以夾層方式製作和使用的板(如帶有自然形成的“表皮"的泡沫塑料)可按使用厚度作試驗,也可像7.5中那樣切成2片或更多片進行測試。
7.4若材料表麵高低不平或有編織紋,試驗厚度也應是使用厚度,但如為(wei) 均勻材料,也可像7.5中那樣
切成薄片進行試驗。
7.5在7.3和7.4的情況下,如以小於(yu) 使用厚度測試,其試驗厚度應不小於(yu) 其兩(liang) 表麵最大凹凸深度和的五倍,且其透濕率應不大於(yu) 3×10-'g/(m3 -s - Pa).
7.6每塊試樣的厚度應在每個(ge) 象限的中心位置進行測量後取平均值算出。試樣厚度4 mm 以上的,測量應精確至0.5%;0. 1 mm至4 mm的,應精確至1%;0.1 mm下的測量精度要求可適當放寬。
對防水薄膜產(chan) 品等僅(jin) 需測量透濕率的試樣,可以不必測量試樣厚度。
7.7測試透濕率小於(yu) 3×10-*g/(m· s·Pa)的試樣,或透濕率較低且在測試中可能會(hui) 失重或增重(因揮發或氧化)的樣品時,無論采用幹燥劑法或水法y均須增加一附加試樣